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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古代骨相學2007-07-15 16:02:38轉自 hbshang的口袋 |被1人轉藏 |放進我的口袋詩所謂「天生烝民,有物有則〔二〕」。是故人身體形貌皆有象類〔三〕,骨法角肉各
有分部,以著性命之期,顯貴賤之表〔四〕,一人之身,而五行八卦之氣具焉〔五〕。故師 曠曰「赤色不壽」,火家性易滅也〔六〕。易之說卦:「巽為人多白眼」,相揚四白者兵 死,此猶金伐木也〔七〕。經曰:「近取諸身,遠取諸物〔八〕。」「聖人有見天下之至 賾,而擬諸形容,像其物宜〔九〕。」此亦賢人之所察,紀往以知來,而著為憲則也。 〔一〕○鐸按:此篇論人體有象類,角肉有分部。故審其形貌,則知富貴;觀其氣色, 而驗吉凶。此本古人迷信。然謂人之骨相,若材木之有曲直,萬物之有常宜。苟矜其奇,不 為修省改尤,則富貴必不能坐致,而有福轉為災者,則不無可取。 〔二〕烝民。 〔三〕春秋繁露人副天數篇云:「人有三百六十節,偶天之數也。形體骨肉,偶地之厚 也。上有耳目聰明,日月之象也。體有空竅理脈,川谷之象也。心有哀樂喜怒,神氣之類 也。」淮南子精神訓云:「頭之圓也像天,足之方也像地。」○鐸按:列子楊朱篇:「人肖 天地之類。」漢書刑法志:「夫人宵天地之■。」皆此義。 〔四〕論衡骨相篇云:「人命稟於天,則有表候於體。察表候以知命,猶察斗斛以知容 矣。表候者,骨法之謂也。」又云:「貴賤貧富,命也。操行清濁,性也。非徒命有骨法, 性亦有骨法。」又云:「知命之人,見富貴於貧賤,睹貧賤於富貴。按骨節之法,察皮膚之 理,以審人之性命,無不應者。」 〔五〕易干鑿度:『孔子曰:「八卦之序成立,則五氣變形。故人生而應八卦之體,得 五氣以為五常。」』按五氣,五行之氣。論衡物勢篇云:「一人之身,含五行之氣,故一人 之行,有五常之操。五常,五行之道也。」 〔六〕逸周書太子晉解云:「汝色赤白,火色不壽。」 〔七〕王先生云:「四白,謂睛之上下左右皆露白,易所謂多白眼也。相婦人法:目有 四白,五夫守宅。見唐書方技袁天綱傳。」 〔八〕易系辭下傳。 〔九〕系辭下傳。王本「有」下有「以」字,無「至」字,「諸」下有「其」字。○鐸 按:此「至」字蓋涉系辭上傳「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」增。 人之相法,或在面部,或在手足,或在行步,或在聲響〔一〕。面部欲溥平潤澤 〔二〕,手足欲深細明直,行步欲安穩覆載〔三〕,音聲欲溫和中宮。頭面手足,身形骨 節,皆欲相副稱。此其略要也。 〔一〕論衡骨相篇云:「相或在內,或在外,或在形體,或在聲氣。」 〔二〕王先生云:『「溥」當作「博」。』○鐸按:「博平」謂寬而平,王說是。 〔三〕按「安穩」古作「安隱」,「隱」亦「安」也。詩綿鄭箋云:「民心定,乃安隱 其居。」三國誌武帝傳裴松之注引鄭康成盤庚注云:「安隱於其眾。」董卓傳注引華嶠漢書 曰:『卓欲遷都長安,召公卿以下大議。司徒楊彪曰:「昔盤庚五遷,殷民胥怨,故作三篇 以曉天下之士,而海內安穩。」「安穩」與「安隱」同。成二年左傳:「韓厥俯定其右」, 杜註:「俯,安隱之。」莊子應帝王篇:「其臥徐徐」,司馬彪註:「徐徐,安隱貌。」○ 鐸按:廣雅釋詁一:「隱,安也。」王氏疏證云:『說文:「●,所依據也。讀與隱同。」 方言:「隱、據,定也。」「隱」與「●」通。今俗語言「安穩」者,「隱」聲之轉也。』 夫骨法為祿相表,氣色為吉凶候〔一〕,部位為年時〔二〕,德行為三者招〔三〕,天 授性命決然。表有顯微,色有濃淡,行有薄厚,命有去就。是以吉凶期會,祿位成敗,有不 必〔四〕。非聰明慧智〔五〕,用心精密,孰能以中? 〔一〕荀子非相篇云:「相人之形狀顏色,而知其吉凶妖祥。」論衡自然篇云:「吉凶 蜚色見於面,人不能為色自發也。」自紀篇云:「人面色部七十有餘,頰肌明潔,五色分 別,隱微憂喜,皆可得察。占射之者,十不失一。」 〔二〕「時」下脫一字。 〔三〕○鐸按:招,准的也。詳後注。 〔四〕「必」下有脫字。 〔五〕禮記中庸云:「惟天下至聖為能聰明睿智。」 昔內史叔服過魯,公孫敖〔一〕聞其能相人也,而見其二子焉。叔服曰:「谷也食子, 難也收子,谷也豐下,必有後於魯〔二〕。」及穆伯之老也,文伯居養;其死也,惠叔典哭 〔三〕。魯竟立獻子,〔四〕以續孟氏之後。及王孫說相喬如〔五〕,子上幾商臣〔六〕, 子文憂越椒〔七〕,叔姬惡食我〔八〕,單襄公察晉厲〔九〕,子貢觀邾魯〔一0〕,臧文 聽御說〔一一〕,陳鹹見張〔一二〕,賢人達士〔一三〕,察以善心,無不中矣。及唐舉之 相李兌、蔡澤〔一四〕,許負之相鄧通、條侯〔一五〕,雖司命班祿,追敘行事,弗能過 也。 〔一〕「孫」舊作「●」。王先生云:『「●」當是「姓」字之誤。古者孫、姓通用。 詩麟之趾「振振公姓」,毛傳:「公姓,公孫也。」』 〔二〕文元年左傳。○鐸按:杜注云:「谷,文伯。難,惠叔。食子,奉祭祀供養者 也。收子,葬子身也。豐下,蓋面方。」 〔三〕文十四年左傳。王侍郎云:『「典哭」疑「典喪」。』繼培按:「喪」字是也。 漢書武五子傳:「霍光征王賀典喪」,顏師古註:「令為喪主。」 〔四〕獻子,谷之子。 〔五〕周語。○鐸按:「及」猶「若」也。下「及唐舉」同。 〔六〕文元年左傳。按禮記玉藻鄭註:『「幾」猶「察」也。』 〔七〕宣四年左傳。 〔八〕昭廿八年左傳。 〔九〕周語。 〔一0〕定十五年左傳。 〔一一〕莊十一年左傳。○鐸按:傳作「御說」,釋文云:『本或作「御」。』史記宋 世家、漢書古今人表並與此同。 〔一二〕「張」下脫一字,程本作空格。漢書有兩陳鹹:一陳萬年子,見萬年傳;一王 莽時講禮祭酒,見莽傳。 〔一三〕漢書王商史丹傅喜傳贊云:「雖宿儒達士,無以加焉。」 〔一四〕史記蔡澤傳。 〔一五〕條侯事見史記絳侯世家。佞幸傳云:「上使善相者相通。」不雲許負,此當別 有所據。○鐸按:漢書外戚傳:「許負相薄姬,當生天子。」薄姬為文帝母,鄧通為文帝幸 臣,宜有令許負相通之事,特佞幸傳未言其名耳。 雖然,人之有骨法也,猶萬物之有種類,材木之有常宜。巧匠因象〔一〕,各有所授, 曲者宜為輪,直者宜為輿,檀宜作輻,榆宜作轂〔二〕,此其正法通率也〔三〕。若有其 質,而工不材〔四〕,可如何?故凡相者,能期其所極,不能使之必至。十種之地〔五〕, 膏壤雖肥,弗耕不獲〔六〕;千里之馬,骨法雖具,弗策不致〔七〕。 〔一〕韓非子有度篇云:「巧匠目意中繩。」 〔二〕舊脫「輪直者宜為」五字。按御覽九百五十二引崔實政論云:『師曠曰:「人骨 法猶木有宜,曲者為輪,直者為輿,檀宜作輻,榆宜作轂。」』今據補。○鐸按:詩魏風伐 檀疏云:「言君子之人身自斬伐檀木,欲以為輪輻之用。」是檀宜作輻也。 〔三〕率,讀如律。治要載崔實政論云:「不可為天下通率。」 〔四〕「材」與「裁」同。晉語云:「童昏嚚瘖僬僥,官師之所不材也。」 〔五〕「地」舊作「也」。 〔六〕易無妄六二:「不耕獲。」詩甫田毛傳:「大田過度,而無人功,終不能獲。」 〔七〕後漢書馬援傳云:「昔有騏驥,一日千里,伯樂見之,昭然不惑。近世有西河子 輿,亦明相法。子輿傳西河儀長孺,長孺傳茂陵丁君都,君都傳成紀楊子阿。臣援嘗師事子 阿,受相馬骨法,考之於行事,輒有驗效。」尉繚子武議篇云:「良馬無策,遠道不致。」 夫觚而弗琢,不成於器〔一〕;士而弗仕,不成於位。若此者,天地所不能貴賤,鬼神 所不能貧富也。或王公孫子,仕宦終老,不至於谷〔二〕。或庶隸廝賤,無故騰躍〔三〕, 窮極爵位。此受天性命,當必然者也。詩稱「天難忱斯〔四〕」,性命之質,德行之招 〔五〕,參錯授受〔六〕,不易者也。 〔一〕鹽鐵論殊路篇云:『孔子曰:「觚不觚,觚哉!觚哉!」故人事加則為宗廟器, 否則斯養之舋才。』 〔二〕論語:『子曰:「三年學不至於谷,不易得也。」』孔安國註:「谷,善也。」 釋文引鄭康成註:「谷,祿也。」此亦當訓「谷」為「祿」。 〔三〕漢書食貨志云:「物痛騰躍。」 〔四〕「忱」卜列篇作「諶」,此蓋後人據毛詩改之。 〔五〕質、招皆以射的為喻。周禮司裘:「王大射,則共虎侯、熊侯、豹侯設其鵠」, 鄭司農云:「方十尺曰侯,四尺曰鵠,二尺曰正,四寸曰質。」淮南子原道訓云:「先者則 後者之弓矢質的也」,高誘註:「質的,射者之準藝也。」呂氏春秋本生篇云:「萬人操 弓,共射其一招」,高誘註:「招,埻的也。」盡數篇云:「射而不中,反修於招,何益於 中?」別類篇云:「射招者欲其中小也」,高注並云:「招,准藝也。」質、準、埻同字。 〔六〕「受」字舊脫。 然其大要,骨法為主,氣色為候〔一〕。五色之見,王廢有時。〔二〕智者見祥,修善 迎之,其有憂色,循〔三〕行改尤。愚者反戾,不自省思,雖休征見相,福轉為災。於戲君 子,可不敬哉! 〔一〕史記淮陰侯傳:『蒯通曰:「僕嘗受相人之術,貴賤在於骨法,憂喜在於容 色。」』 〔二〕「時」字舊脫。按夢列篇云:「五行王相謂之時」,今據補。「時」與下之、 尤、思、災為韻。長短經察相篇注引相經云:「五色並以四時判之。春三月,青色王,赤色 相,白色囚,黃、黑二色皆死。夏三月,赤色王,白色、黃色皆相,青色死,黑色囚。秋三 月,白色王,黑色相,赤色死,青、黃二色皆囚。冬三月,黑色王,青色相,白色死,黃與 赤二色囚。若得其時色王相者吉,不得其時色王相若囚死者凶。」 轉自 hbshang的口袋 |被1人轉藏 |放進我的口袋 匿名發表 登錄 | 註冊 請大伙在灌溉口袋時,注意語言文明,愛護口袋,支持口袋的主人。 (按ctrl+Enter即可提交) 返回頂部Copyright©2007 Qihoo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·奇虎網 意見反饋|免責聲明|口袋幫助 作者: 誰人知 來源: 因特網 |